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2009]87号)和四川师范大学、乐山师范学院跨校专升本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我院2009年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选拔对象及计划
本次专升本在2009届毕业生中选拔(不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学生)。“专升本”计划数为本年各专业专科应届毕业生数的5%。
二、选拔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完成了教学计划所列课程的考核(考试、考查);
3、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4、外语、计算机考试的要求
①在2008年12月31日前通过四川省大学英语二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同等条件下,省计算机一级考试合格者、省级英语三级考试合格者优先。
②英语类专业学生符合基本条件1-3,同等条件下,省计算机一级考试合格者、全国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者优先。
三、选拔程序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2009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升本”选拔推荐工作。
组 长:萧玲玲
副组长:王志雄、熊殿华
成 员:张瀚、余江、余杨、陈怡、李桂林
2、初选。符合基本条件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从即日起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如实填写《2009年选拔优秀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申请表》,并提供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报名截止日期:5月4日。
各系于2009年5月5日前将学生报名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对其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前五学期成绩(学分绩点)分专业排名,升四川师范大学的学生按川师大的专升本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名单确定后,5月8日-14日在院内张榜公示。公示后向院务会报告。
3、通过初选进入复试的学生,参加对应的本科院校的考核。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09年跨校专升本相关信息一览表见附表一。
4、学生的最终录取结果由本科院校根据接收跨校专升本文件规定进行确定。学院在公告栏张榜公示。
四、其他
1、参加复试的同学按80元/生的标准交纳考试费(川师跨校),作为考试组织、命题、考务、阅卷等工作的费用。
2、凡被录取的学生均由本科院校安排进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学制二年。学院不再向其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3、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书填写将明确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
4、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学费按升入学校公布的标准收取。
5、新闻采编与制作、旅游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学生升乐山师范学院,其余专业升四川师范大学。因乐山师院跨校升本文件尚未出台,故相关升本事宜另行通知。
6、为确保“专升本”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平与公正,学院设立举报电话:
学院办公室68144777 党总支办公室 82482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