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学院于2024年9月20日中午12:30,在学院会议室就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由黄娇老师主持,黄娇老师详细传达了教务处下发的《成都艺术职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她逐一讲解了指导对象的界定、导师的任职条件、导师的遴选及聘任流程、导师与青年教师的具体职责、考核标准及相关政策支持等方面,确保每位参会人员都能准确理解文件精神。
副院长蒋杯根据文件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正式宣布了导师与青年教师的一对一名单,他强调导师与青年教师之间合作的重要性,要求双方相互尊重、密切配合,通过经验丰富的导师对青年教师的个性化指导,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在宣布名单后,还针对部分参会人员提出的关于导师制工作安排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鼓励导师与青年教师之间加强沟通,共同制定个性化的成长计划;并明确了导师在指导过程中的主要职责,包括教学技能提升、科研方法指导、职业规划建议等。通过深入学习和细致安排,为青年教师导师制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积极响应学院号召,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共同推动学院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发展。
新闻提供:舞蹈学院行政秘书 郑 翼
新闻编辑:舞蹈学院行政秘书 李 仙
新闻初审:舞蹈学院院长助理 倪鹏程
新闻终审:舞蹈学院党总支书记 刘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