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于2024年9月6日支付我校大学生门诊待遇专项经费308050元。请相关部门尽快、及时到学校财务处办理资金到账确认手续。并严格按照国家财经制度规定,专款专用,制定项目经费实施方案和预算,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经费使用不及时、不规范的,造成预算资金财政收回,将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
学校财务处
2024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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